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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5-03-18   浏览次数 15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高等教育研究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下设相应工作组。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统考招生计划:

  • 招生学科

    研究方向

    学习

    方式

    统考招生计划

    是否接受调剂

    0455S1

    高校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7

    不区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17

3.复试名单(请见附件)。

4.高等教育研究所不开放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地点在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

复试时间:高校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5日,具体时间和要求以高等教育研究所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招网和本单位通知,请及时查看电子邮箱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高等教育研究所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务必于2025年3月22日前,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

考生另可上传其他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以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参见系统提示)。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复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

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

七、调剂复试

高校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不接受校外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5+复试成绩总分×0.5)进行排序,按学习方式分别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重视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

(一)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方式:

陈老师,电话:021-62232291,电子信箱:serene9351@163.com

(二)高等教育研究所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电话:021-62233291,电子信箱:ecnugjs@126.com

十一、其他

本办法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025年3月17日


附件: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高校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