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  2007年新闻动态

高等教育研究所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4-11   浏览次数 62

1复试时间:411日报到;412---13日复试
      412日:上午8:30---11:30:面试;下午1:30—5:00:面试
      413日:上午8:30---11:30:笔试2复试内容:笔试;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
3复试地点:文科大楼1514

复试名单的确定按专业内考生初试总分的排序进行,复试为差额复试。
我校今年的书面复试通知书不再寄发,将以电子邮件发给每位复试考生,务请复试考生给与是否参加复试的回信(电子邮件)确认,回信地址为原发信人。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初试准考证、照片(体检用)、体检费。也可携带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考生411日到我所报到、验证,即我校需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412日至13日参加复试,414日至15日的体检安排在早晨验血、白天和晚上体检。
  请报考我所且达到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的但未能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如需了解我校以外的招生单位是否有调剂复试拟录取的情况,可自45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全国2007年招生调剂工作有专门的调剂服务系统和办法。务请相关考生按该系统的规定重视信息和进行操作。
  复试内容(科目、形式、参考书目)已于20069月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的网页登载。方式一般为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我校拟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约为40%,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我校按专业按考试总成绩确定差额和录取类别(是否获得奖学金)。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重点考察考生的潜在素质和非书面能力,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务请考生正确对待,认真参加。
  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07
42日